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党委各部委办,校工会、团委;各教学、教辅单位、研究院所,行政管理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结合学校整体工作部署和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9年元旦和寒假安排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元旦安排
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上课,执行第18周星期一的教学计划。
二、寒假安排
1.学生:1月19日至3月2日放寒假,3月3日返校报到,3月4日正式上课。
2.教职工:1月21日至3月1日休假。3月2日(星期六)、3月3日(星期日)上班。
3.后勤集团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通知自行安排休假。
三、具体要求
1.做好假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校园安全防范,严格校门管理,对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学生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防护,组织检查、巡逻,将校园防火、防水、治安、防盗作为工作重点,确保元旦假期和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2.做好假期学生安全工作。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提高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合理安排好个人的学习、生活和社会活动。寒假期间,各学院及辅导员、班导师要密切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共同做好学生工作。各学院和学生教育管理部门、总务后勤服务部门等要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学习和生活。
3.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全校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勤俭过节,文明过节。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要求,组织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和扶贫帮困等工作。
4.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参加值班,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每天检查负责区域的安全情况,及时掌握安全稳定动态信息,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各单位对突发应急事件要进行妥善处理并第一时间报送党政办公室或综合办公室。请各单位于12月28日前,将元旦和寒假值班表按所在校区分别报送党政办公室、公安处和葫芦岛校区综合办公室、公安保卫处各一份。
党政办公室
2018年12月14日